常见问题:
我们的服务和别公司的外教服务有何不同
我要多久提出申请?
我们的收费标准
如何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手续?
学校需要为外教提供什么条件?
哪些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可被视为外国专家?
签证种类有哪些?
外国专家如何申请来华工作(Z)签证?
持有\"F\"或\"L\"签证并且已经在国内的外国人能给办理专家证吗? 什么条件下才能该签成\"Z\"签证?
什么是《外国专家证明书》?
《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由哪些机关负责签发?
怎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聘请外教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聘请程序
外国文教专家《外国专家证》办理程序
什么是TEFL证书?
外教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我们的招聘地点在美国,所以我们和外教有直接的接触。我们经手的每一个外教都要经过面试或电话交谈,以保证外教的质量。
最好提早3个月以上,由于外国人习惯提前计划,因此建议提早3个月以上提出申请,而且一个人离开自己的国家到另一个国家需要时间事先准备。
我们向学校收取的服务费相当于外教一个月工资。如果外教一个月工资低于5000元人民币,也请付给我们5000元人民币。如果学校有困难,可以另行商定。
首先应办好审批手续,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通知外国人办理进入我国的签证,并将邀请函电发给外国人所在国的驻外使领馆,作为该外国人办理签证的依据。邀请函上应明确注明被邀请人的详细情况,包括名字、国籍、年龄等。
需为外教提供的条件一般为:
(1) 国家对外教的工资规定的最低标准为每月2200元/人,上不封顶;
(2) 一年合同期的提供往返国际旅费或规定最高限额(一般定为7000至8000元),半年期的提供单程机票;
(3) 免费提供住房,一般要求:有单独卧室、起居室、厕所与浴室,设彩电、冷暖空调、可上网电话、冰箱、洗衣机及必要的家具等;
(4) 另外给予一定的电话费、水电费补贴或全额承担;
(5) 每年给予2200元的旅游补贴;
(6) 一般按本单位中国职工的的标准给予医疗补贴;
(7) 享受带薪假期;
(8) 到最近的国际机场接送;
(9) 教学时数一般在12到16小时/周。
聘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国际人才交流的重要方式。“外国专家”是指根据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应聘来华工作的外国专业人士的统称,他们不是作为一般劳动力进入中国,而是经过有关部门认定。
外国专家分为这样几类:
(1)外国教科文卫专家
外国教科文卫专家系指应聘在中国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新闻出版、医药卫 生、科研机构、文化艺术、体育等部门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外国教科文卫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外国经济、技术和管理专家
外国经济、技术和管理专家系指中国政府机关、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政法等领域聘请来进行长、短期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外商投资企业中在华常驻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或外方高级管理人员(指外籍总经理、厂长和副厂长等)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的外籍技术专业人员。
(3)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性、营利性)或民政部门(非营利性)登记注册的境外专家组织和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籍代表。
我国签证分为外交、礼遇、公务和普通4种。其中普通签证包括:
(1) “F”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短期进修和参加会议、大型活动的人员。
(2) “X”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的人员。
(3) “L”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和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4) “Z” 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及其随行家属。"Z"签证在华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5) “C” 签证, 发给来华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员、机组人员、海员及其随行家属。
(6) “J1”签证,发给来华常驻的外国记者及其随行家属。
(7) “J2”签证,发给来华短期采访的外国记者。
外国专家应凭邀请函电及有效护照、证件和《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原件),向中国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申请办理工作"Z"签证。
- 持有\"F\"或\"L\"签证并且已经在国内的外国人能给办理专家证吗? 什么条件下才能该签成\"Z\"签证?
普通外国人持F、L签证是不能在国内转签Z签证的。只有高级专家,根据有关部门审核后才可以申请转为Z签证。
外国专家证明书,是对首次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在中国海关入境时享受的一种优待证明。海关工作人员对持有《外国专家证明书》的外国专家携带的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免税携带入境,(详见第11条)。
《外国专家证明书》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签发。
如果外国专家来华入关时需要办理申请自用物品免税的有关手续,应提前通知聘用外国专家单位为其办理《外国专家证明书》。外国专家入境时须向海关交验《外国专家证明书》正本。

国家外国专家局,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国际合作司(外事司)向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外国专家签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其他任何部门无权签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持职业签证的外国专家应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服务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专家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时需凭护照及职业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卫生部制定的《外国人健康检查纪录》、聘请单位公函、相片2张(小2寸),填写《外国人居留证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国专家离开服务地,需在外临时住宿的,应按照规定,申报临时住宿登记。持F字签证的外国专家在中国境内住宿,应申请临时住宿登记。

我国国内各单位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必须具备经所在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检查通过,并经国家外国专家管理局批准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申办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程序如下:
(1)、由申请单位向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同公安、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到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单位涉外管理制度;2)为外专提供的生活实施是否符合标准;3)有没有专职管理队伍;4)有没有安全组织等;
(3)、通过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后,向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省属院校直接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
(4)、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分两次会同省外办、省公安、省安全部门对当年度申报单位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报国家外国专家管理予以批准;
(5)、国家外专局正式予以批复。申报单位正式获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资格。
具聘请外专资格的单位方可自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聘请程序如下:
(1)、聘请单位自主与外籍求职人员谈定聘请条件,签订聘请合同,专文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管院校直接报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2)、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批复并出具邀请信与专家确认件(有些省份需到省外办申办这两份文件);
(3)、寄递邀请信与专家确认件给外教;
(4)、外教赴我国驻其所在使领馆申办工作签证。即:Z签证或讲学签证,即:F签证;
(5)、外教确定来华日期,预订机票,通知聘请单位接机;
(6)、外教到校。
另外,因许多聘请单位聘请时间紧急,国内不少省、市可以同意各单位让外教先申办旅行签证来华,入境后在一个月内由聘请单位代为更改签证字头。
外教来单位后还需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 在来单位后的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部门申办好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否则将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
(2)、在一个月内率外教到政府指定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书;
(3)、向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外办申领外国专家证;
(4)、经所在地公安部门向具签证颁发资格的公安部门申办外国人居留证。至此,外教可以安心在聘请单位任教了。聘请单位还必须做好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各院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首先要写聘请申请报告。属年度计划内拟聘请的外国专家申请报告,通过县、市教育系统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出具任务批件(批准 通知书);属年度计划外拟聘请的外国专家申请报告,通过县、市外办报省外办审批,省外办出具任务批件(批复)。
各院校凭批准通知书或批复到省外办新闻文化处办《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并将原件寄外国专家本人。外国专家凭《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原件到所在国的中国使馆办理来华工作(Z)签证。
各院校聘请的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到校后,学校出具到职证明,并持批准通知书或批复、外国专家本人护照、本人1寸照片两张(随行家属同),到办证中心办理《外国专家证》。
TEFL(Teach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即“将英语作为外语来教授”)是由美国华盛顿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联合授权的一项国际英语教师职业资格认证,并由多所国际著名大学共同组织的国际英语教师培训中心直接进行学术监督和管理的英语教师培训项目。经过27年来在世界各地的推广,目前TEFL已在摩洛哥、意大利、西班牙和泰国等非英语国家开设了培训点,中国地区的唯一授权点设在珠海。
TEFL一般都要求以英语为母语者才有资格参加考试,获得这些国际认可的英语教学资格证书后,可在全世界范围内从事英语教学活动。
- 外教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1)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使用新《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资格申请表》的通知
(2) 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的通知
(3) 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4) 《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管理办法
(5) 外国人在我国旅行管理的规定
(6)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
(7) 外国文教专家实行新的标准合同
(8) 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仲裁暂行规定
(9) 加强境外渠道派遣的外国文教专家合同管理的通知
(10)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
(11) 聘用已在华任职的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12) 哪些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可被视为外国专家?
(13) 外国专家的管理机构
(14) 外国专家如何申请来华职业(Z)签证?
(15) 《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由哪些机关负责签发?
(16) 怎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17) 什么是《外国专家证》及怎样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
(18) 海关对外国专家携带金银制品进出境有何规定?
(19) 海关对外国专家进出境行李物品有何规定?
(20) 外国专家来华时禁止带入的物品
(21) 什么是《外国专家证明书》?
(22) 关于外国专家招待所建设标准的若干规定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24)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
(25) 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招待所建设标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6)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调整外国老专家的工资和和解决其特殊问题的通知